伊瑪目安薩里《四十個宗教原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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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5 15:06:08 【來源:】 點擊: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什么是“四十個宗教原理”?


                    “四十個宗教原理”是安薩里《<古蘭經>的珍寶》(以下簡稱珍寶)一書的第三個部分,是安薩里后期的作品,成書當晚于《圣學復蘇》。因為在安薩里的描述中,它是《圣學復蘇》的精華本,也基本按照《圣學復蘇》的分類方法進行編排,雖然篇幅遠遠小于《圣學復蘇》,但內容卻極豐富、精煉,往往在意猶未盡時,安薩里會指示你去查閱《圣學復蘇》的某篇某篇。

                    伊瑪目安薩里在理智學科走向巔峰時,歸向了蘇非,就如他所說:“我完成了教義學的目的,但是教義學沒有完成我的目的。”所以他回歸啟示本身,更加關注啟示文字所彰顯的靈魂世界以及更高世界的奧秘,關注靈魂、人性本身。從前期關注以理智思辨的方法捍衛正統信仰,到后期轉向啟示和理性之間的調和,揭示貫穿于啟示文字之中的理性精神,學術工作開始面向廣大的穆斯林學子和普通大眾,向他們全方面地闡釋伊斯蘭知識、行為的準則,以及二者和靈魂世界相關的奧秘。

                    就如在《公正的天平》中,安薩里用發明的新名詞——對稱天平、伴隨天平、互斥天平——結合《古蘭經》文本身,講述了邏輯學的三段論演繹規則,告訴人們邏輯原則貫穿在《古蘭經》之中,邏輯——這一思維的天平是啟示帶給我們的,是真主降示給所有先知的衡量確定性認識的天平。并且他說:“你們不要更改我的編排,不要讓意義脫離衣服,我確已教授你們用啟示命題來稱量理智命題,為了使一些心靈更加迅速地偏向接受。”告知讀者不要讓這些理性原則和《古蘭經》的文字脫離,要結合啟示本身使人獲得理性的認識,引導人去理解啟示文字背后更加豐富和深刻的內涵,而不是停留在字面。所以他說:“你們不要把理智命題做為根源,而把啟示命題做為從屬和后隨。因為那是致人逃離的丑陋。”

                    一、《古蘭經》的珍寶

                    《公正的天平》成書當晚于《珍寶》,因為在《公正的天平》中多次提及讀者去查閱《珍寶》,實則有幾處指示讀者去查閱的內容是“四十個宗教原理”之中的,可見雖則他說“四十個宗教原理”可成單行本,但在他的框架中還是把它納入在《珍寶》之中。
                    所以要明白“四十個宗教原理”的結構,不得不說《珍寶》。如前文所說,伊瑪目安薩里在后期從一個正統信仰的捍衛者轉向去引導學子和大眾深入到伊斯蘭知行的方方面面,尤其注重引導人們深入到啟示文字的內涵之中,以便洞悉隱藏在沙里亞規定中的奧秘,關注靈魂、心靈,朝向最終的目的——認識真主,而不是停留于有虛榮嫌疑的外在學問,而那個時代的官方學者正是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古蘭經>的珍寶》就是要人整全地理解啟示,對《古蘭經》的知識有整體性的認識,以便根據他所提示的原理去學習《古蘭經》,深入到文字背后的奧義中。因為圣人說:“《古蘭經》有表意、有內涵、有實在、有超越。”根據這種解釋可以把《古蘭經》的意義劃分為四個層次,這也符合《噶最經注》的解釋,從字面上升到意義,從意義延伸至外在存在,從存在界上升到對清凈超越之本體的認識,這樣《古蘭經》的意義才彰顯出來。因為只停留在字面和意義,而沒有使認識延伸到存在界時,那種沒有被實現出來的認識是膚淺的,不屬于真知。只有把《古蘭經》中的意義實現出來,延伸至整個存在界,才算實現了《古蘭經》的意義,以便獲得最終目的——認識真主。

                    所以伊瑪目安薩里把《古蘭經》的知識原理比作珍寶,在古蘭的海洋中遨游的目的,是為了獲得那個最終的稀世珍寶。

                    “珍寶”一詞是蘇非常用的意象,指的就是那些亙古不變的實在,用在此處是指《古蘭經》的最終目的、知識的原理。所以伊瑪目安薩里總結出三個原理:認識真主、認識后世、認識正道,這是《古蘭經》一切知識的根本原理,其他一切知識都為這三個原理服務。根據這三個原理以及它們的從屬,他又把《古蘭經》的知識劃分為十種,又從內外層次劃分為七個等級,又從知、行兩方面,把《古蘭經》劃分為兩個核心。

                    我們所說的“四十個宗教原理”就緊貼以上的劃分,是對《珍寶》中所提出的原理的細分、延伸和實現。

                    二、宗教原理

                    我們應該解釋一下什么是“宗教原理”(???? ?????)。“宗教原理”一詞的阿語原文是一個正偏組合,由“吾蘇里”(????)和“迪尼”(?????)兩個詞組成。從語言學角度而言,“吾蘇里”(原理或根源)是事物的基礎,事物因它而得以成立,一切細則和殊類從它中產生,它們是它的外延,它們又能還原于它,凡是事物都一個恒定的根基,就像樹木有根,枝葉果實得以生長一樣。

                    所以“吾蘇倫迪尼”(???? ?????)——宗教原理——指的就是宗教的恒定的基礎,宗教的知識、行為憑借它而成立的那個基礎,宗教知識和行為的一切細則從它中產生,并且也能還原于它。

                     


                    三、宗教的層次

                    我們一般把宗教劃分為四個層次:
                    原理(????)
                    沙里亞(?????)
                    學派(????)
                    道統(????)

                    原理就是不會因民族、時代而改變的那些事物,所以從阿丹圣人至今都不會改變,就像六大信仰以及對五功做為主命的信仰,這是亙古不變的信條,再比如有關人的靈魂、心性之類的知識,他不會因民族和時代的不同而不同,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沙里亞是建立在原理基礎上的,根源上講是由真主頒布給一些使者的,我們所知的有阿丹圣人的沙里亞,易卜拉欣的沙里亞,穆薩的沙里亞,爾薩的沙里亞,還有我們使者的沙里亞。沙里亞在行為、教禮層面不同,不涉及原理,更多體現在沙里亞規定的主命和圣行的程度和量上。在前一個是主命的規制,在后一個可能是圣行。所以穆薩圣人的沙里亞以嚴苛著稱,爾薩圣人的沙里亞以寬松著稱,而我們伊斯蘭教的沙里亞則是中道,在嚴苛和寬松之間。伊斯蘭教的沙里亞廢除了以往所有的沙里亞,所以在伊斯蘭之后沒有別的沙里亞。

                    學派是在共同的原理、同一個沙里亞之下不同的教義學和教法學派,他們只存在細節的差異。所以圣人說:“我的教民的分歧是真主的慈憫。”指的正是在這個層面的分歧,是可以包容并蓄的。而在原理和沙里亞上的分歧則是真主的刑罰,是穩麥的災難。

                    道統指的是在同一沙里亞或學派之下由不同的臥里和學者留下來的副功和修行方式,因為從圣人和圣門弟子那里傳來的副功和修行方式眾多,所以一些臥里和學者們根據不同的揭示和情況,在不同的地區和人群中留下了不同的副功和修行方式,這都是有據可依的。比如中國的清真寺中,有些地方邦達后念雅辛章,有些地方念奧拉德,而且誦念的贊詞也各有差別,這就是在副功層面的不同。

                    四、四十個宗教原理

                    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已經知道,伊瑪目安薩里的“四十個宗教原理”所要探討的是適合每一個時代、每一個民族,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宗教的最基本的原理,是宗教知行的基礎,是宗教知行的細則所產生之處。我們已經說過宗教四個層面的一個層面——原理,它涵蓋的是古今不變的道理,是最根本的信條、宗教行為和有關靈魂、人性的知識,所以“四十個宗教原理”必然要探討的是這些內容,并且是在古蘭和圣訓的引導下深入的挖掘,探討宗教行為和人性深處的奧秘,這些奧秘正是古今不變的道理。

                    所以“四十個宗教原理”是跟隨《<古蘭經>的珍寶》的第二部分,是對第二部分的總說,同時又貫穿第一部分所提說的原理和知識分類。因為在《珍寶》的第二部分,安薩里把《古蘭經》的核心分為知識和行為,又摘選了有關這兩個核心的經文,每一個核心大約七百多節經文。詳細解釋每一節經文是一本容量有限的書不能承裝的,所以他在前言表明,可以通過提取精華、解明宗旨的概括性方式去闡釋這些經文所包含的不同的知識和行為,他說:“它們的所有宗旨分為知識和行為,行為分為外在和內在,內在行為分為凈化和裝飾,所以總共四類:知識、外在行為、必須凈化的被貶斥的品性、必須以其裝飾的可贊的屬性,每一個包含十個原理。”所以共四十個原理。

                    根據以上圖形,我們可以說,把“知識”的十個原理總結起來正是安薩里在《〈古蘭經〉的珍寶》第一部分所說的《古蘭經》的三個原理——認識真主、認識后世、認識正道,因為認識圣品就是認識正道。

                    在《珍寶》的第一部分,安薩里說,認識真主是從三個方面:本體、屬性和行為,所以知識的十個原理中的1、2原理是對本體的認識,3——7原理是對屬性的認識,8是對行為的認識,9是認識后世,10是認識圣品,而天仙和經典是對圣品的證明,所以包含在對圣品的認識中,前定是真主的意志,所以信前定包含在認識真主的屬性之中,總的來說三個原理、六大信仰就體現在這10個原理之中。

                    外在行為的十個原理可以總結為兩個方面:宗教功修和與人交往,即我們常說的天道五功、人道五典。需要提出的是,伊瑪目安薩里并沒有在這之中涉及有關宗教功修成壞的教法內容,而是揭示每一個功修的目的和所隱藏的奧秘,無論哪一點最終目的都是為仆和化己。這也符合我們所說的,雖然每個不同沙里亞在宗教功修的數量和程度方面有不同,但基本的要素都是一致的,隱藏的奧秘也是一樣的,因為它們對應的靈魂世界的本質和實在是不變的。這就符合在亙古不變的原理層面來探討。

                    內在行為可貶和可贊的二十個原理不用說,都是有關靈魂和人性的最根本的認識,是每個時代、每個民族所共同需求認識的原理,不會因時代和民族的不同而不同。
                    根據安薩里的說法,每一件知識和行為都有無法窮盡的奧秘和細則,這四十個原理只是以概括的方式進行闡釋,而不能窮盡所有。但是從我們讀者的角度看,內容之豐富,外延之廣泛,需要長久地仔細琢磨,因之而受用無窮,實讓人有望洋興嘆之感。

                    五、補充

                    需要提說的是,伊瑪目安薩里在每一個原理之前都首先提說相關的《古蘭經》文和圣訓,這就符合我們在前文中指出的讓啟示向前,使理性跟隨啟示。從這一視角,我們可以說安薩里的探討都是對《古蘭經》和圣訓的解釋與延伸,而中國傳統的阿訇講沃爾茲的方式也正與此契合。

                    掌握一定的蘇非學理論對于理解“四十個宗教原理”幫助很大,因為有一個關鍵所在就是要認識三個世界的關系——靈魂世界、想象世界和可見世界,在伊瑪目安薩里的論述中,世界存在的任何事物,包括內心的屬性都有它的靈魂和本質,人的身體和這三個世界相對應,人的心對應靈魂世界,胸膛對應想象世界,肢體對應可見世界,外在的行為會在心靈中產生一種形式,同樣心靈的形式會對行為產生影響。

                    想象世界是溝通靈魂世界和可見世界的橋梁,每件行為的靈魂和本質會通過一種表象呈現在睡覺者的夢中或靈知者的揭示中,這個表象就對應這件行為的靈魂和本質,就像《古蘭經》把背談描述為“吃被背談者的死肉”,這正是在揭示這件行為的靈魂?!豆盘m經》正是在靈魂和本質的層面來言說每一件行為的。除了了解三個世界的關系之外,還要明白這一切的目的是凈化性靈,實現給真主為仆這一終極目的。因為只有認識惡,才能祛惡;只有認識善,才能追求善。

                    要想認識“四十個宗教原理”的真面目,還請讀者們自己去閱讀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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